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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“营改增”首日厦门地税代开257万增值税发票 税款仅3千多元

    采集侠 厦门增值税知识 2021年07月30日

      央广网厦门5月2日消息(记者陈庚 通讯员夏迪遂)昨天是厦门全面推开“营改增”试点的首日,为了方便纳税人办税,“营改增”后,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业务,仍由厦门市地税局征收增值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。据统计,昨天一天,厦门地税共开出257.1万元增值税发票,缴纳增值税税款仅为3531.88元,总体税负有所下降。

      昨天上午,市民李先生按照预约的时间,来到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地税窗口,办理缴交二手房交易的相关税费。由于李先生所购买的这套房产,已经满足了满两年对外销售的条件,按照新政是不用缴纳增值税的,厦门地税工作人员为他开出了厦门市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发票,可以看到票面上的税额是“0”。

      昨天上午,厦门市地税局还顺利地开出了厦门第一张二手房交易增值税税单。高先生购买的是一个车库,按照原来的计税依据,高先生需要缴纳31746.4元的总税款,“营改增”后,他只要缴纳30691.9元,总的税负下降1054元。“因为增值税为不含税收入,我们进行换算,其次除增值税以外的税种像契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还有印花税都是不含增值税的收入,因此总体税负是略有下降的。”厦门市地税局税政一处方静说。

      在厦门市翔安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,不同于以往的休息日,昨天的办税大厅显得特别热闹。该区地税局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守在打印机旁,见证着该区第一张由地税部门代开的私房出租业务增值税发票。“今天,我们开出了辖区内第一张地税部门代开的增值税发票。长期以来,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重要的两大税种。5月1日后,营业税时代结束了,‘道道征税,层层抵扣’的增值税将发挥更重大的作用。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国地税协作,认真做好营改增相关工作。”翔安区地税局局长陈忠华介绍说。

      厦门市海沧区地税局首张发票于昨天上午9点多开具,开票系统运行平稳。在厦门市同安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厅,厦门和美家妇产医院财务人员小陈前来申请开具增值税发票,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在核对纳税人资料后,顺利开出增值税普通发票,金额78857.14元(含税价),缴纳增值税税款1142.86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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